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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招标(采购)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2-27

 

关于规范集团公司招标(采购)交易中心

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

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,规范招标(采购)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取,现就有关收费事项明确如下:

一、招标(采购)交易中心对进场交易项目收取交易服务费。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《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》(浙价服〔2018〕68号)执行,按标段(包件)进行收取,具体详见附表。交易服务费收费由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各承担50%,具体情况如下:

1.招标单位有两家及以上的,由招标(牵头)单位支付招标单位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;

2.中标单位有两家及以上的,中标单位根据中标金额按比例分摊中标单位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;

3.多阶段评审项目,按照最终中标金额,向中标单位一次性收取交易服务费;

4.框架协议采购、费率采购等交易项目,如无具体中标金额,按最高限价(若无,按预算金额)的70%,由招标(牵头)单位全额承担交易服务费;

5.评标阶段所有包件流标的项目,招标(牵头)单位支付2000元的交易服务费。

二、各招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将招标(采购)交易中心拟收取的交易服务费进行约定,提醒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,避免产生费用纠纷。

三、招标单位应在收到《交费通知》后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,并核实确认中标单位已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再发出中标通知书(特殊项目,可协商处理)。交易服务费应采用电汇形式(备注项目编号及包件编号)转入以下专用账户:

账户名称: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

银行账号:331066110018170245234

开户银行: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

银行行号:301331000012

四、原《关于规范集团公司招标(采购)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》(浙交投办〔2020〕94号)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。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。

 

附表

集团公司招标(采购)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

中标价

收费标准(万元)

200万(含)以下

0.2

200万~500万(含)

0.5

500万~1000万(含)

1.5

1000万~2000万(含)

2.5

2000万~5000万(含)

3.5

5000万~1亿(含)

5

1亿~5亿(含)

7

5亿~10亿(含)

10

10亿以上

12

注:

1.交易服务费由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各承担50%。

2.按标段(包)进行收费,一次交易收取一次费用。

3.多阶段评审项目,按照最终中标金额收取一次费用。

 

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
2023 年 11月